2. 校友會背景

定名:

  • 本會定為"中華基督教會譚李麗芬紀念中學校友會",
  • 英文為 "THE CHURCH OF CHRIST IN CHINA TAM LEE LAI FUN MEMORIAL SECONDARY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"。
  • 以下簡稱為 "本會",而 "中華基督教會譚李麗芬紀念中學"簡稱為母校。
  • 成立日期: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
  • 會址:新界屯門新墟新和里十號中華基督教會譚李麗芬紀念中學。


宗旨︰

  • 維繫各畢業同學與母校的感情。
  • 為各會員提供多樣的活動,並務使各會員在職業上,學業上及生活上能互相補益。


基本會員:

(甲) 資格:凡曾在母校就讀之同學均可申請成為本會之基本會員。

(乙) 權利:

  1. 可參加本會之各項活動,並享受本會一切福利及設施。
  2. 享有在會員大會提名,候選,動議,和議,發言及投票之權利。

(丙) 義務:

  1. 繳交會費。
  2. 出席會員大會。
  3. 協助幹事會推行會務。


名譽會員:

(甲) 資格:凡現職或曾任職本校的教職員均可申請成為本會之名譽會員。

(乙) 權利:

  1. 可參加本會之各項活動並享受本會一切福利及設施。
  2. 可出席會員大會,並享有發言權。
  3. 各名譽會員毋須繳交會費,但可隨意贊助。

顧問:

(甲) 資格:

  1. 母校之在任校長為本會之顧問。
  2. 歷屆幹事會之主席及副主席均為本會之顧問。

(乙) 權利︰可出席會員大會,並提出意見。